纪要主题: 针对企业试用期无故辞退、拖欠薪资、违规用工问题,核实用工违规事实,梳理全套维权证据,规划协商、投诉、仲裁全流程,依法维权索赔
会议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参会人员: 导师、用户
一、用户背景介绍
基本信息: 24岁,大专学历,入职本地一家私营广告公司担任行政文员,公司规模约15人,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月薪4200元,入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保
核心问题:
入职整整一个月后被口头辞退,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公司负责人在微信上发了一句"你明天不用来了",用户问原因,对方回复"觉得不太合适"。用户在岗期间正常出勤,没有迟到早退,没有工作失误,没有收到过任何考核不合格的通知或书面警告
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入职当天人事只让用户填了一张《员工登记表》,口头说了试用期2个月、月薪4200,没有任何书面文件确认薪资标准。用户当时觉得"小公司都这样",没有多问
被辞退后公司拒绝结算当月工资。用户去找人事要求结算在岗一个月的工资,人事回复"试用期没转正,自动离职没有工资",用户追问这是哪条规定,对方说"公司制度就是这样",此后不再回复消息。用户又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对方说"你也没签合同,去告也没用"
手头有一些零散的记录但不确定能不能用。用户目前保存的有:微信上负责人说"明天不用来了"的聊天截图、钉钉打卡记录(显示入职以来每日正常打卡)、工作群里对接任务的聊天记录(文件整理、数据汇总、客户资料归档等)、自己手机里拍的办公工位照片。但不知道这些算不算有效证据,也不知道维权该从哪里开始
当前困境: 一个月白干了,4200元工资拿不到。用户内心又气又慌:气愤的是公司说辞就辞、说扣就扣;慌的是没签合同、没缴社保,心里没底,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要回这笔钱。上网搜了一下,有人说没合同就告不了,有人说仲裁很慢,越看越焦虑,不知道第一步该怎么做。
二、导师背景
姓名: 孙老师
资历: 9年劳动纠纷维权与试用期用工争议处理经验,长期关注小微企业无合同用工、试用期违法辞退、恶意欠薪等高频纠纷类型;累计服务超800名劳动者,协助处理过数百起试用期维权案件,协商、调解、监察投诉、劳动仲裁全流程均有实操经验
擅长方向: 试用期违规用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梳理、薪资追偿方案制定、低成本维权路径规划
三、咨询核心内容
(一)问题诊断:公司至少触犯了五条法律红线
孙老师在听完用户描述的完整情况后,直接给出了一个判断:这家公司的操作不是"不规范"的问题,而是明确违法。而且不是一条,是至少五条法律红线叠加。
第一条: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户入职已经整整一个月,公司始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公司需要按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2026年7月发布的劳动仲裁完整指南明确指出:入职超1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用户虽然目前只被欠一个月工资,但仅未签合同这一项,就已经产生了额外的赔偿权利。
第二条: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用户入职后公司从未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有效期的一部分,不存在"转正后再交社保"的说法。
2026年7月,全国社保稽查进入从严整治阶段。金税四期大数据系统打通了税务、人社、医保、市场监管多部门数据,自动比对企业工资流水、个税申报和社保参保数据。试用期员工只发工资不参保,被列为2026年重点筛查的违规类型。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不仅违法,而且正在被大数据盯上。
第三条: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
用户在职期间正常履职,没有收到任何考核通知、没有违纪记录、没有工作失误的书面反馈。公司仅凭一句"觉得不太合适"就口头辞退,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规定,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有考核标准和记录、能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
2026年7月4日广州白云法院刚刚判决了一起高度相似的案件:钟某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行政专员,上班仅4天就被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公司同样没有签劳动合同。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判决补发工资差额1439.08元,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000元。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法律上并无'考核期'等自创概念,试用期不等同于随意解除期。"
(二)策略制定:从证据固定到全额追偿的完整路径
孙老师给用户的结论很明确:这个案子赢面非常大。公司违法行为清晰、证据可以固定、维权路径成熟。关键是要按正确的步骤推进,不要在错误方向上浪费时间。
第一步:在72小时内完成证据固定和分类归档
孙老师逐项帮用户梳理了目前手头已有的凭证,并标注了哪些可以直接使用、哪些需要补充:
可以直接使用的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负责人说"明天不用来了"的截图)。
钉钉打卡记录
工作群聊天记录(任务对接、文件发送、工作沟通)。
需要补充固定的证据:
入职时填写的《员工登记表》照片或复印件。
招聘平台上的岗位信息和投递记录。
工资发放记录。
同岗位其他员工的薪资信息(如有)。
孙老师特别提醒了一个关键时间点: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拖欠工资的时效在离职后1年内。所以用户现在有充足的时间,但也不宜拖延太久——证据越新鲜、越完整,说服力越强。
第二步:先进行一次正式的书面协商,固定公司拒付的证据
孙老师建议用户在提起官方维权之前,先做一次正式的书面沟通。目的不是指望公司良心发现,而是固定"公司明确拒绝支付"这个事实,为后续维权增加砝码。
具体操作方式:通过微信或短信向公司负责人发送一段正式的消息,内容包含三个要素——事实陈述(入职时间、在岗时间、工作内容)、法律依据(试用期工资应足额支付、未签合同需双倍赔偿)、明确诉求(要求在X日内结清全部工资)。措辞冷静、不带情绪,全程留痕。
孙老师给了用户一段参考话术:"我于X年X月X日入职贵公司,担任行政文员,在岗工作至X年X月X日被口头通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依法足额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现要求贵公司在收到本消息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我在岗期间的全部工资共计4200元。如逾期未处理,我将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回复拒绝或继续推诿,这段对话本身就是公司恶意拒付的直接证据。如果公司不回复,同样构成了"协商无果"的事实记录。
第三步:协商无果后,优先走劳动监察投诉
孙老师分析了三种维权渠道的优劣,建议用户先从劳动监察投诉入手:
劳动监察投诉:拨打12333或直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监察部门有权当场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对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等行为可以直接查处。
街道/社区调解:如果当地设有劳资纠纷调解中心,也可以先申请调解。调解结果不具强制执行力,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作为快速解决方案。
劳动仲裁:这是最终兜底手段。仲裁全程免费,不需要请律师,劳动者本人即可完成。仲裁受理后45天内出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如果裁决生效后公司仍不支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孙老师建议用户"先投诉、再仲裁"的并行策略:先打12333投诉,同时准备好仲裁材料。如果监察部门介入后公司主动支付了,就省去仲裁的麻烦;如果公司仍然不付,材料已经准备好,直接提交仲裁。
第四步:仲裁阶段的核心诉求清单
孙老师帮用户列出了仲裁阶段可以主张的全部权益:
在岗期间的全部工资4200元。 这是最基本的劳动报酬请求权,有出勤记录和工作记录支撑,没有任何争议空间。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公司需要按月支付双倍工资。用户目前可以主张的是入职第2个月起的双倍差额。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用户工作不满6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即4200元。
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用户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费用,或主张社保损失赔偿。
孙老师特别强调:仲裁请求要写全、写具体,不要只写"要求支付工资"。很多人因为不知道自己能主张什么,白白放弃了应得的赔偿。
(三)风险提示:维权过程中的五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没签合同就告不了"
这是最常见的认知错误,也是很多小微企业敢肆意违规的底气来源。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接受了公司的管理、按公司要求完成工作——劳动关系就成立。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工牌、工资转账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书面合同不仅不影响维权,反而会给公司带来双倍工资的额外赔偿。
误区二:"试用期辞退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必须同时满足:入职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已告知员工、有量化的考核标准、有考核过程和结果、能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条件。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大多数小微企业根本做不到这些,所以绝大多数"试用期辞退"都属于违法解除。
误区三:"仲裁太慢、太贵、太麻烦"
2026年劳动仲裁全程免费,劳动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受理后45天内出裁决,复杂案件延长15天。仲裁记录不会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下一家单位查不到仲裁记录。对于金额不大的欠薪纠纷,很多地区还设有简易程序,处理速度更快。此外,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免费律师代理。
四、优化建议
(一)证据整理:按时间线建立完整的证据档案
入职当天的所有材料:《员工登记表》照片、招聘平台的岗位信息和薪资标注、入职时与人事的沟通记录。这些材料证明入职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基本条件。
在岗期间的出勤记录:钉钉打卡截图(立即保存,防止账号被注销)、工作群中每日的任务对接记录、工作成果的提交记录。这些材料证明用户实际提供了劳动、接受了公司管理。
薪资标准的相关凭证:口头约定的4200元月薪如果有聊天记录佐证最佳;如果没有,可以通过招聘平台同岗位薪资范围、同公司其他员工的薪资信息来间接证明。
辞退及后续沟通记录:负责人说"明天不用来了"的微信截图、人事说"试用期没转正没有工资"的截图、用户后续追要工资的沟通记录。这些材料证明辞退事实和公司的恶意欠薪行为。
建议将所有证据按时间线整理成一份清单,标注每份证据对应的证明目的。仲裁时作为证据清单提交,条理清晰,说服力更强。
(二)协商沟通:一次正式沟通即可,不做无效拉扯
协商的核心目标是固定证据,而不是说服公司。很多劳动者在协商阶段花了大量时间反复沟通、反复求情,最后公司依然不给,反而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正确的做法是:准备一段正式的书面消息,通过微信或短信发送给公司负责人,内容包含事实、法律依据和明确诉求。设定5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如果公司同意支付,当场确认金额和到账时间;如果公司拒绝或不回复,立即进入下一步维权流程。
全程保持冷静、不带情绪、不使用侮辱性语言。沟通记录本身就是证据,任何过激言辞都可能被对方利用。
(三) 维权渠道:投诉优先、仲裁兜底、双轨并行
劳动监察投诉:拨打12333或到属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适合金额明确、事实清楚的小额欠薪案件。监察部门有权直接责令企业改正,效率较高。
劳动仲裁:全程免费,劳动者本人即可完成。仲裁请求要写全——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补缴社保,不要遗漏任何一项。对于金额不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的案件,仲裁委可以出具终局裁决,公司不能起诉,只能执行。
法律援助:如果用户经济困难,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代理。很多城市还设有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由人社部门、法院、总工会联合设立,免费调解。
(四) 落地执行细化建议
今日:立即截图保存钉钉打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记录,防止账号被公司后台注销或记录被清理。同时在招聘平台截图保存岗位信息和薪资标注。
3日内:将所有证据按时间线整理归档,制作证据清单,标注每份证据对应的证明目的。
5日内:向公司负责人发送正式的书面协商消息,设定5个工作日答复期限,全程留痕。
协商截止后第1日:如公司拒绝或未回复,拨打12333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同步准备仲裁材料。
投诉提交后:如监察部门介入后公司主动支付,问题解决;如公司仍不配合,立即向属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全程保持证据备份:所有截图和文件至少保存两份(手机+云端),防止原始记录丢失。
五、总结
用户的核心处境是:一个小微企业利用劳动者不了解试用期用工规则的弱点,进行了无合同用工、无故辞退、恶意欠薪、不缴社保等多重违规操作。用户以为"没合同就告不了",实际上法律完全站在劳动者这一边——没有书面合同不仅不影响维权,反而让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辞退不是公司想辞就能辞,拿不出考核证据就是违法解除;"试用期无工资"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必须获得报酬。
2026年7月的司法实践给出了非常明确的信号。广州白云法院7月4日的判决、广州中院7月8日的审结公告、南昌仲裁委6月的裁决——近三个月的案例一致表明:试用期不是企业的"法外之地",法院和仲裁机构对小微企业试用期违规用工的态度越来越严格。加之2026年社保稽查全面升级,金税四期系统自动筛查试用期未参保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正在快速上升。
用户现在需要做的,不是焦虑、不是忍气吞声、不是反复求公司发善心。而是三件事:固定证据、正式协商、走官方渠道。从最近几个月的真实判例来看,这类案件的胜诉率极高,赔偿金额往往远超被拖欠的工资本身。依法维权不是"得罪人",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